突然就觉得linux好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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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好像得到神的启示一样,给firefox 1.0.6装了插件。出乎意料,原本我很不喜欢的firefox用起来很顺手。恩,突然就觉得linux很好用了。上网有firefox,聊天有lumaqq,听音乐有xmms,字处理有redoffice。而且窗口样式很多,用上也不怕拖了系统的后退,跑起来很快,从来都不会死机。
hoho,整整一个下午我都泡在linux里面,原来我以前所不满的,不过是linux的浏览器不舒服,让我在maxthon的习惯无法移植。于是恶乌及屋,linux也被我所厌弃了。
记得看过一篇blog,说linux现在完全可以替代了windows,我深深的不信,而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我似乎要相信这样的结论了。linux真的很不错,我只能这么说。但是我的话究竟是事实吗?
显然,我并不是一个理性的人。我可以因为它的浏览器不好而厌恶它,现在有因为浏览器好用了就这样地喜欢。事实怎样呢?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。我不过是拿起片面的所见来做我结论的证据,拿不同的事情来支持我善变的立场。摇摇摆摆,linux还需要你们自己去看。
每个人,任何时候都该有清醒的头脑--包括和你的女人上床的时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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