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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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杭州的日子,我基本上都只穿着拖鞋。不仅凉快,还可以免于洗袜子。
上学期去买拖鞋时,只剩下了夹脚趾的,只好买来。南方有很多人穿这种,而我从来都没有习惯过这样的拖鞋。很快就暑假了,还是家里那样的拖鞋舒服。等到再开学,再穿上夹着脚趾的拖鞋,没来由地有种被破处的感觉。可惜,多穿几次也没发觉有啥快感。
于是下决心花了10来块钱买了一个不夹脚趾的,成天踩在脚下在校园里招摇,都快忘记自己还穿过夹脚趾的鞋——像我的某个兄弟一样,某天开心地告诉我成功忘记他不是处男这个事实了。
好景不长,很快我发现我的新鞋并不理想。虽然不再将一个异物放在我的脚趾之间,却把我的脚背磨破了。真破了,看着脚背上红红的东西,有些后悔。
快递打电话来,在淘宝上买的JJ(小N发明的让我瀑布汗的缩写)的衣服送到了,出门的时候就面临着选择,做非处呢还是做残废呢?
最后还是选了夹着拇指的拖鞋。粗心的快递MM没有带笔,我把自己的送给了她。


我彻底无语了……还好没有暴露
嗯 当事人来了
穿凉鞋么,也爽快的~
善良是一种好心情~